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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塊基本情況
武國用(2015)第072號地塊位于河北省邯鄲市武安市新華大街與規劃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積為29269.05m2(約合43.91畝),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N36.675944°,E114.167290°。地塊東側為河北文安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廠區、西側為河北文豐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廠區,南側為馬路,隔路為武國用(2015)第073號地塊、北側為河北文安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廠區。
根據武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關于對武國用(2015)第07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征求意見的函,調查地塊擬開發用途為居住用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發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訂)》第五十九條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要求,為查清武國用(2015)第072號地塊現有的土壤污染環境質量狀況,減少土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可能帶來的環境問題,確保人體安全,應該對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武安市安順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恒一檢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單位”)對武國用(2015)第072號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單位立即按要求組織專業人員成立了項目組,調查取得了地塊歷史資料、規劃條件、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等資料,按照相關導則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在實地踏勘、調研,收集和核實有關材料的基礎上,制定了地塊土壤采樣檢測方案并進行采樣分析。
本次地塊調查現場樣品采集和分析工作由山西晉恒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并在此基礎上編制完成了《武國用(2015)第07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2、地塊調查結論
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的相關要求,按照專業判斷布點法和系統布點法進行布點采樣,共布設19個土壤采樣點,4個地下水采樣點。
由地塊調查結果可知,本地塊所有土壤點位污染物的含量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_T5216-2020)中對應的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總鉻檢出數據與河北省鉻元素全省背景值63.00mg/kg水平一致,錳檢出數據均未超過推導值。
地塊內地下水中濁度、pH值、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高錳酸鹽指數、氨氮、鈉、硝酸鹽、亞硝酸鹽、氟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烴有檢出,其他因子未檢出。檢出因子中濁度、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III類標準,其余檢出因子未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III類標準與《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本次調查地塊內地下水上游和下游樣品檢測數據與背景點檢測數據基本一致,濁度、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不屬于特征污染物,調查地塊所在區域采用集中供水,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水源,不計劃進行開發利用,人體直接飲用和直接接觸的可能性較小,不影響地塊下一步的開發利用。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武國用(2015)第07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到該階段(技術路線第二階段)結束,該地塊地塊滿足第一類用地標準,可按規劃用途(居住用地)安全利用。